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市场调研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12:27:18
我院拟了解医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230629024(119124)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23年 7月 12日17:00。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提供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刘生、陈老师 020-84427043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
为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名下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六、服务期限
采购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七、项目预算
7.7万
八、服务范围
供应商服务区域内任意自营加油站网点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项目要求
1、供应商已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中。
2、供应商及时更新油品价格变化情况,并在服务期限内全天候 24 小时提供车辆加油服务,节假日亦照常营业。
3、供应商所提供的油品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因货物问题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时,供应商负责支付后续全部维修费用。
4、供应商在提供车辆加油服务时,应依照当天油品公示价格据实收取服务费用,不得在此基础上收取额外附加费。
5、供应商在办理加油业务时,需严格核对加油车辆准确信息,确保加油车辆为采购人车辆。
6、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发现采购人部分车辆实际机动车车辆信息与本项目中所登记的车辆信息不符合时,需优先向采购人反映,并在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下,才予以进行加油服务。
7、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项目既定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十、付款方式
执行先付款后加油的结算方式。中标单位根据采购方需求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以对公转账方式将加油款汇入中标单位指定账户,中标单位收到采购方所支付的款项后向采购方所属的IC加油主卡内充入相应的开票金额,再按采购方需求对附属车辆卡进行资金分配,采购方人员持附属车辆卡到中标单位所属加油站按照结算价加油。
十一、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页面内容按市场调研函序列编排,报价函放置最后。
十二、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
注:如有虚假资料、企业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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