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番禺院区/
  2. 海珠广场院区/
  3. 盘福院区

020-84427034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采购盘福院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市场调研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11-06 15:24:44

一、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下称采购人)盘福院区三座建筑物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所建,现外立面装饰已有残破。我院拟对盘福院区外立面进行重新装饰装修,需要委托一家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盘福院区建筑物特点进行专业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盘福院区外立面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项目,设计面积约7000m2。为了能更好地制定采购方案和做好预算编制。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来参加市场调研。

二、调研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三、项目名称:采购盘福院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

五、项目资金:自筹非财政性资金

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盘福院区采购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1

七、参与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经营范围含有本项目,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须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必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执业设计师资格,并在投标人公司注册(提交≥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信用要求:

6.1参与人或调研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投标方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7、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调研方法

1、参与人可在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前往盘福院区筹建工作组办公地点(盘福路13-35号A座603房)领取市场调研文件和资料。

2、参与人可自行联系到现场进行勘踏。

3、参与人为了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可申请调阅项目的存档文件和资料。

4、参与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响应书》。

九、调研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十、提交调研成果文件时间及地点:参与人应于2020年11月12日17:30时前到越秀区盘福路麒麟大厦6楼603号房提交调研成果文件,过时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

1、 本次调研将不统一组织勘踏现场,参与人如需要勘踏现场可与筹建组联系。

2、 本次参加调研活动的所有费用由参与人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1、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筹建组

2、联系人:邱老师、程工

3、联系电话及地址:020-33370050、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603房

                                     盘福院区筹建组

                                    2020年11月4日

详情可见附件:采购盘福院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市场调研邀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