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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盘福院区医用空气压缩机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市场调研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08-17 21:34:21

一、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下称采购人)盘福院区将A座二至五楼装修改造为口腔医疗门诊使用,需要在负一楼设置一座空气压缩机机房,采购一批医用空气压缩机及其附助设备,同时提供机房装修改造和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为了能更好地制定采购方案和做好预算编制。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来参加市场调研。

二、调研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三、项目名称:采购盘福院区医用空气压缩机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

五、项目资金:自筹非财政性资金

六、调研内容

序号

调研内容

单位

数量

1

采购医用空气压缩机

1

2

相关配套工程

1

七、参与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须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委托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实施(提供合作意向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委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实施(提供合作意向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信用要求:

7.1参与人或调研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投标方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8、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八、调研方法

1、参与人可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前往盘福院区筹建工作组办公地点(盘福路13-35号A座603房)领取市场调研文件和资料。

2、参与人可自行联系到现场进行勘踏。

3、参与人为了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可申请调阅项目的存档文件和资料。

4、参与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响应书》。

九、调研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8日

十、提交调研成果文件时间及地点:参与人应于2020年8月31日17:30时前到越秀区盘福路麒麟大厦6楼603号房提交调研成果文件,过时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

1、本次调研将不统一组织勘踏现场,参与人如需要勘踏现场可与筹建组联系。

2、 本次参加调研活动的所有费用由参与人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1、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筹建组

2、联系人:邱老师、程工

3、联系电话:020-33370050

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603房

 

盘福院区筹建组

2020年8月17日


附件:采购医用空气压缩机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市场调研邀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