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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盘福院区 路标指示牌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6:52:29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盘福院区

路标指示牌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一、完善我院盘福院区周边及院内指引布局,畅通就医路径,提高通行效率,确保群众能够高效、准确地到达院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现针对我院盘福院区路标指示牌服务采购进行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1.1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盘福院区路标指示牌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1.2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盘福院区: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

1.3递交资料时间:202669日至2026611

二、有意参加的供应单位在公告有效期内通过www.51eliao.com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按如下顺序,报价页面放最后)。

2.1供应商基本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1.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2.2 供应商其他要求

2.2.1 报名企业公司证件:含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材料等,公司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2.2.2 服务方案:针对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各项服务类别,分别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应涵盖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人员配备计划、应急预案等方面,充分展示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优势

2.2.3 主要服务用户和历史成交记录:提供近2年在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丰富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服务业绩。;

2.2.4 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助于证明其服务能力和优势的其他相关资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2.2.5 售后服务方案。

2.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

供应商:

2.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2.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4供应商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2.3.5其他要求说明

2.3.5.1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全部品目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某个单项服务项目的内容报价。

2.3.5.2供应商提交分项报价表。

三、项目概况:

3.1服务地点:广州市盘福路13-35号盘福路沿线路段。

3.2服务内容:在盘福路指定点位完成共3套医院专用指路标识的定制、运输、现场布设、固定安装及调试工作,共计2处关键指引点位布设。具体安装点位结合现场勘察结果及设计图纸确定,确保标识位置醒目、指引方向精准,全面覆盖主要来院车流、人流方向。

3.3服务技术及验收要求

3.3.1服务执行标准

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现行道路标识设置相关规范、标准开展标识定制与安装服务,主要遵循《城市道路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行业标准,确保标识材质合规、安装牢固、布设规范,满足户外长期使用要求,杜绝标识松动、脱落、破损等安全隐患,保障指引标识长期稳定有效。

3.3.2质量验收标准

本次标识安装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严格参照《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所有指路标识板材、反光膜、杆件等成品材料须为全新合格产品,具备抗老化、耐腐蚀、高反光、耐候性强等特性,适配户外露天使用环境。服务商须确保所有标识外观整洁、文字清晰、指引准确、安装牢固,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3.3服务工期

计划服务启动时间:2026620日,整体服务周期15个日历,含现场勘查、材料进场、安装布设、现场清理、验收交付全部工作。

3.4服务采购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为标识定制、运输、安装、调试、清理一体化全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全部成品及配套服务:

3.4.1指路标识牌(4000*24003mm铝板、Ⅳ类膜):1块,含定制、运输、安装固定服务,具体样式参数详见设计文件。

3.4.2 指路标识牌(1000*20003mm铝板、Ⅳ类膜):1块,含定制、运输、安装固定服务,具体样式参数详见设计文件。

3.4.3指路标识牌(1200*24003mm铝板、Ⅳ类膜):1块,含定制、运输、安装固定服务,具体样式参数详见设计文件。

3.4.4 L型悬臂标志杆配套服务:八角锥形钢管悬臂杆(悬臂长6m)定制供应、C25混凝土基础施工、规范防腐喷漆、土方开挖、回填、弃置等全套安装配套服务,共1套。

3.4.5临时占道方案设计服务:按照广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完成专项设计,提供合规设计图纸1份。

3.4.6现场余方清理弃置服务:完成现场施工废料、弃土清运处置,综合考虑运距及现场处置需求,包干完成全部清运工作。

注:以上清单为主要服务内容,具体规格、数量、布设细节以现场勘查及最终设计图纸为准,服务商须配合现场勘查,按需优化安装服务方案,确保指引效果最优。

四、服务安全与现场管理要求

4.1 服务商须全面落实安全服务保障措施,作业区域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安全防护围栏,安排专人现场值守,妥善保护周边市政设施、行道树木及院区设备设施,保障过往行人、车辆通行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4.2 严格落实文明服务要求,作业产生的垃圾、废料每日及时清理、定点清运,杜绝环境污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院区正常办公、就医秩序。

4.3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及文明作业规定,规范使用作业用电,配齐消防器材,杜绝火灾隐患;严控作业噪音、扬尘,严格执行广州市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安装服务。

4.4 服务商须配置足额持证专业作业及管理人员,在服务开展前完成全员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确保所有人员熟悉作业规范、安全准则及服务标准。

4.5全程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闭环,不得拖延推诿。

4.6 服务全部完成后,彻底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场地原貌,实现工完、料尽、场地清。

、服务商资质、人员、设备及其他要求

5.1服务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标识安装服务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合法合规的服务承接能力。

5.2质保服务要求

本次标识安装服务提供专项质保服务,质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质保期内,如出现标识破损、脱落、变形、反光失效、杆件锈蚀等质量问题,服务商须免费上门维修、更换,确保标识长期正常使用,保障院区指引功能稳定有效。

5.3手续办理要求

服务商须自行提前办理广州市临时占道、现场作业施工许可等全部合规手续,并与各部门沟通有关建设复函,包括但不限于(区交通局、区建水局、属地街道、辖区交警等),承担所有手续办理相关费用,确保本次安装服务全程合法合规开展。

5.4其他约定

本需求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签订服务合同过程中协商补充,补充协议、条款与本需求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附件

附件1:现场照片(标注标识安装点位、周边环境)

附件2:现场指示牌示意图(明确安装位置、朝向)

附件3:标识牌及杆件大样图(标注规格、尺寸、材质等详细参数)

其他说明

7.1本次需求调查仅为采购需求的编制提供参考,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7.2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3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4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投递人可自行现场勘察,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7.5采购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

8.1参与方式:登录网址www.51eliao.com

8.2获取项目附件流程:在本页面注册(新用户)/登录(已有账号)”→“可参与项目”→选择要参加的项目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下载项目附件(如有,部分项目可能没有附件)。报名过程中,如遇注册或资料提交问题请致电“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解决。

8.3参与需求调查流程:按照上述1完成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参与”→选择要参加的品目填写调查内容和上传响应文件→“提交

8.4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20-84427043

8.5采购联系人及电话:老师  020-84427043  电子邮箱:nky_zwk@163.com

8.6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胡先生、陈先生、张先生  0731-82889851

附件:附件-盘福路安装医院指路标识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