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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4427034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外排污水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函

发布时间:2024-01-12 08:50:28

我院拟了解外排污水检测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0111001(130948)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纸质资料1份(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陈小姐 020-84427043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页面内容按市场调研函序列编排,报价函放置最后。

五、相关说明

1、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按照医院制度进行调研。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六、项目需求: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含总院、番禺院区、海珠广场院区、盘福院区)外排污水检测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标的及服务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招标限价

2、服务时间/期间:服务期三年,期间每年一签。

3、服务地点: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总院地址: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6号

番禺院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新艺路12号

海珠广场院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78-180号

盘福院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

三、项目概况:

1、负责医院四院区(总院区、番禺院区、海珠广场院区、盘福院区)外排污水检测工作。

2、检测项目:pH值、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汞、砷、石油类共十三项。

3、各项检测频次见附件一。

4、检测后按时出具有法定效力的检测报告。

5、按规定的采样时间达到现场采样,并在每次完成现场采样后10天内向医院提交符合检测规范的检测报告。

6、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7、检测后发现结果异常,需及时告知医院。

四、投标人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必须持有有效的服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中标人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费用的界定及支付方式

检测项目及频次,详见附件一。

(一)检测费用包含样品采集费、样品处理分析、交通费、报告编写等费用。

(二)按附件1的内容报价。

(三)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医院在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每一季度检测内容并提交检测报告之后,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安排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审定后的费用。中标人向医院提供等额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检测内容;

2、配合和协助中标人进行现场工作;

3、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支付款项。

(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具有法定效力的检测报告;

2、与院方签订合同后,按院方规定的采样时间达到现场采样,并在每次完成现场采样后10天内向院方提交符合检测规范的检测报告;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4、检测后发现结果异常,需及时告知医院。

5、如中标人出现漏检情况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免费代表院方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并处理相关事项,且院方拒付当次检测费用。如连续出现两次漏检,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七、资料和成果的归属及保密

中标人在本工作中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均属院方。未经院方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标人透露或者转让报告结果及内容。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委托外排污水检测方案及报价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委托外排污水检测方案

类别

检测口编号

执行标准

检测点数

检测频次

检测项目

报价(元/样)

外排污水检测

点1:总院污水排放口(水-01)

点2:番禺院区废水处理后清水池出水(水-03597-01)

点3:盘福院区污水排放口

点4:海珠广场院区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4个点

 

每季度检测一次

pH


SS


BOD5


CODCr


氨氮


总氮


总磷


沙门氏菌


石油类




每月一次

粪大肠菌群


半年一次

志贺氏菌


检测费


采样费


总费用


备注

1.检测方法: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方法执行。

2.现场采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3.付款方式:每季度检测方完成检测后,发出报告和预开发票,委托方在收到报告和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清该季度检测费用。

4.现场采样时委托方安排相关人员协助。

5.检测采样时,生产企业必须保持正常生产、“三废”处理设施正常运作。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外排污水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