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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4427034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改革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函

发布时间:2023-08-21 12:21:13

我院拟了解清产核资服务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0818002(121832)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17:00。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纸质资料1份(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陈小姐 020-84427043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改革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五、项目介绍:

为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提供改革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服务。

六、服务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6号

七、报价方式:总价包干(含税)

八、投标人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行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资质性文件。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4.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7. 投标人须具有清产核资的相关经验。提供项目经验名单,列明单位名称、项目规模、服务时间等。(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等)。

8.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资格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九、项目需求:

1、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2、出具截止日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

十、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页面内容按市场调研函序列编排,报价函放置最后。

十一、相关说明

1、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按照医院制度进行调研。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改革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