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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09-03-11 00:00:0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口腔医院对部分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可以就以下工程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名称:广东省口腔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3个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拆分,具体分包如下:

包号

标的分包名称

数量

1

分院中央空调风口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

1

2

总院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主机更换工程

1

3

实验室维修改造工程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份《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部分或全部分包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3.        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4.        资金来源:自筹。

5.        项目地点:

a)        分包1:广州市番禺区新艺路12号广东省口腔医院番禺分院

b)        分包23: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6号广东省口腔医院。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b)        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对应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c)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十家以上的用户业绩。

d)        投标人在广州市内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

7.        招标文件由广东省口腔医院总务科发送。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9362009312每天(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招标公告第6点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到以下地址索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本招标文件不设邮寄。

8.        所有投标书不用附投标保证金,投标书必须在2009313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00分(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本院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9.        开标时间:20093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广东省口腔医院10楼小会议室

11.     本院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     索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院。

13.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4.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总务科查询:

广东省口腔医院总务科

地址: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610

电话:020-84427043020-84233792

传真:020-84433177

联系人:先生   先生

 

详细招标文件下载:2009广东省口腔医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