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采购手术室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 市场调研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11-20 11:15:57
一、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下称采购人)目前总院手术室目前装修已有20年了,为此我院拟对手术室重新进行装修改造。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为了能更好地制定采购方案和做好预算编制。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来参加市场调研。
二、调研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三、项目名称:采购手术室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
五、项目资金:自筹非财政性资金。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手术室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 | 项 | 1 | 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及改造 |
七、参与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须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实验室装修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资质或实验室装修资质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信用要求:
8.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2投标方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9、投标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调研方法
1、参与人可在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前往总务科(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三楼总务科)领取市场调研文件和资料。
2、参与人可自行联系到现场进行勘踏。
3、参与人为了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可申请调阅项目的存档文件和资料。
4、参与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响应书》。
九、调研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
十、提交调研成果文件时间及地点:参与人应于2020年11月30日17:00时前到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三楼总务科提交调研成果文件,过时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
1、 本次调研将不统一组织勘踏现场,参与人如需要勘踏现场可与总务科联系。
2、 本次参加调研活动的所有费用由参与人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1、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总务科。
2、联系人:刘工、陈工
3、联系电话及地址:020-84427043、广州市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三楼总务科
2020年11月15日
详情可见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手术室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