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盘福院区供应室设备及场地改造项目市场调研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08-03 14:40:17
一、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由于院区发展的需要,采购一批供应室设备,并提供安装和场地改造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为了充分了解项目设备的品牌型号、功能和用途、性价比及市场占有量等情况,能更好地制定采购方案和做好预算编制。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来参加市场调研。
二、调研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三、项目名称:采购盘福院区供应室设备及场地改造项目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C座二楼
五、项目资金:自筹非财政性资金
六、调研内容
序号 | 调研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供应室设备项目 | 项 | 1 |
供应室场地改造项目 | 项 | 1 |
七、参与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须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销售的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证;如销售的货物属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理的产品,要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是原装进口产品,供货时需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场地装修改造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实施(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信用要求:
7.1参与人或调研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投标方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8、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八、调研方法
1、参与人可在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前往盘福院区筹建工作组办公地点(盘福路13-35号A座603房)领取市场调研文件和资料。
2、参与人可自行联系到现场进行勘踏。
3、参与人为了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可申请调阅项目的存档文件和资料。
4、参与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响应书》。
九、调研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0日
十、提交调研成果文件时间及地点:参与人应于2020年8月11日17:30时前到越秀区盘福路麒麟大厦6楼603号房提交调研成果文件,过时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
1、本次调研将不统一组织勘踏现场,参与人如需要勘踏现场可与筹建组联系。
2、本次参加调研活动的所有费用由参与人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1、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筹建组
2、联系人:丘老师、程工
3、联系电话:020-33370050
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3-35号603房
盘福院区筹建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