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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07-31 14:10:05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就以下项目邀请合格的单位进行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NKY20200730117(56283)

2、项目名称: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设咨询服务

3、项目简介: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档案管理目前不够完善和规范。档案资料又相对杂乱,需要整理及扫描的数量无法精准统计,为规范后续项目实施流程,同时做到预算精准,需要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前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此项目进行规划,出具详细的后续项目建设方案、用户需求及预算规划。

二、咨询方案的内容

梳理完成全部后续项目所需材料数量、类型、分别需要完成工作内容及了解我院后续服务的详细需求等情况后,出具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包含:用户需求、同类项目概算参考表、项目预算建议,档案整理、数字化、软件、硬件、用房等的规范要求,如需招标,配合编制招标文件等。

三、合格服务商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和档案咨询、档案管理。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四、项目报价邀请发出时间:2020年7月31日。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

六、邀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3楼总务科

3、联系部门:总务科

4、联系人:刘先生、陈小姐

5、联系电话:020-84427043

6、邮箱:nky_zwk@163.com

七、录用原则

1、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被录用。

2、超出截止日期的报价将不被采纳,人工或邮递接收时间为期(用信封装好并密封好)。

3、如所有公司对此项目的报价都超过10万元,总务科即将此项目移交招标部门定价招标采购。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总务科

2020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设咨询服务邀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