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盘福院区A座二楼口腔医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16 14:00:53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于2019年3月9日在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官网(WWW.smukqyy.com)发布的“盘福院区A座二楼口腔医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现将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
第十条 录用原则
十、录用原则
1、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设计项目设定如果报价低于限价的60%,需要报价公司提供成本分析报告。
2、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被录用。
3、超出截止日期的报价将不被采纳,人工或快递接收时间为期(用信封装好并密封好)。
4、如所有公司对此项目的报价都超过10万元,总务科终止此项目的采购并移交设备科按医院相关制度进行采购。
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
电话:020-84427043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2020年3月13日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A座二楼口腔医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补充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