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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盘福院区终止物业出租及其回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9-07-02 10:38:15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就以下项目邀请合格单位进行报价。具体如下:

一、 项目简要

1、 项目编号:NKY20190701384

2、 项目名称:盘福院区终止物业出租及其回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 项目简介:盘福路麒麟大厦物业面积约15000㎡,产权人为南方医科大学,管理人为广州南方医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南医大物管公司作为出租人,分别与40多个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出租盘福路麒麟大厦物业。因南方医科大学已决定将麒麟大厦物业交由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管理使用,作为未来新院区,现计划于2020年1月前收回全部场地。目前,有7个租户租期较长,提前终止租赁将涉及协商谈判及赔偿等相关事宜。

4、 七个租期较长单位清单

序号

租户名称

租赁单元

面积

租赁到期日

1

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

A106-A109

91.24

2020-05-27

2

广州六婶小厨饮食有限公司

A101-A105B201-B204

1009.49

2020-11-30

3

广州世丽酒店有限公司

A座三层

B座三至六层

2788.06

2021-12-31

4

广州阳光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403A409-A415

560.04

2021-03-12

5

南京嘉腾系统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A508

74.80

2021-03-12

6

上海田岛工具有限公司广州营业所

A703

51.47

2020-05-31

7

广州银域贸易有限公司

A714

91.04

2023-07-01

项目价格:限价为8万元。

5、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5-35号

6、工作要求

(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以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决策和执行;

(2)制订整体策划方案、解决补偿标准等,确保场地回收合法合规,防控法律风险,同时根据个别租户的实际情况单独制订切实可行的策略和处置方案;

(3)根据与该7个租户沟通谈判的情况签署相关租赁解除协议,明确相关物业交还、经济补偿期限,按期回收物业。

7、工作内容

(1)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

(2)研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3)整体策划物业终止租赁回收方案,制定个案解决方案;

(4)协助医院与物业产权人、管理人沟通协调相关事项;

(5)协助医院与7个租户协商谈判终止租赁、物业交接等事宜;

(6)参加与本项目的各类内部、外部沟通协商会议;

(7)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分析意见;

(8)起草审核相关的解约补偿协议、通知函等法律文件;

(9)协助完成物业交接手续;

(10)其他与终止租赁回收物业相关的非诉讼事项。

8、受邀单位须对工程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的单位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2)报价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三、项目报价邀请发出时间:2019年07月03日。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8日。

五、邀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3楼总务科

3、联系部门:总务科

4、联系人:刘先生、程先生

5、联系电话:020-84427043

6、邮箱:nky_zwk@163.com

六、录用原则

1、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被录用。

2、超出截止日期的报价将不被采纳,人工或邮递接收时间为期(用信封装好并密封好)。

3、如所有公司对此项目的报价都超过10万元,总务科即将此项目交给设备科进行磋商性谈判采购。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总务科

2019年07月01日

附件:盘福院区终止物业出租及其回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邀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