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劳动仲裁律师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4:34:31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劳动仲裁律师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一、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现对我院劳动仲裁律师服务项目进行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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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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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劳动仲裁律师服务 |
1 |
根据项目内容报价 |
2.服务期限:本案定于2026年9月22日开庭。
3.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日12:00
二、项目背景:因个人与我院发生劳动争议,该案已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需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我院出庭应诉,维护我院合法权益。
三、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单位在公告有效期内通过www.51eliao.com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按如下顺序,报价页面放最后)。
(一)基本要求:
1. 需为合法的境内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须为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度检查考核。“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优先考虑。
2.分支机构参与:分所须提供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由总所承诺承担分所执业及履约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总所与分所亦不得同时参与。
3.指定律师团队:须为本项目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明确主办律师及协办律师。主办律师通常要求具有3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且团队成员须为在本所执业的律师,熟悉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出庭代理律师。
4.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体:本项目不接受律师个人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四、服务内容
(一)根据本案材料分析研究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策划仲裁方案,代理出庭;
(三)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代理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需求调查仅为采购需求的编制提供参考,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二)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三)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投递人可自行现场勘察,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五)采购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一)参与方式:登录网址www.51eliao.com
(二)获取项目附件流程:在本页面“注册(新用户)/登录(已有账号)”→“可参与项目”→选择要参加的项目“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下载”项目附件(如有,部分项目可能没有附件)。报名过程中,如遇注册或资料提交问题请致电“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解决。
(三)参与需求调查流程:按照上述(一)完成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参与”→选择要参加的品目→填写调查内容和上传响应文件→“提交”。
(四)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20-84449271
(五)采购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020-84427043 电子邮箱:nky_zwk@163.com
(六)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胡先生、陈先生、张先生 0731-8288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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