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沙河院区门诊楼一、七至九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估项目市场调研函
我院拟了解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BXSQ202504250010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纸质资料1份(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陈小姐 020-84427043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报价函放置最后。
五、相关说明
1.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按照医院制度进行调研。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33370050 后勤保障部 程老师
七、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沙河院区门诊楼一、七至九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估项目
二)检测评估地点:沙河院区
三)检测面积:建筑面积为约5121.12平方米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包含以下条例的承诺书。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有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内容。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www.shhxf119.com)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检测及安全评估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消防规范要求对医院内所有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及安全评估。
(一)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内容:
对建筑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性的测试,检测其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提出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提交业主进行整改,确保发生火灾时设备还能正常运行。
内部包括但不限于: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C、消火栓系统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防火门系统
F、疏散线路评估
G、防火分区评估
(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内容:
对建筑整体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建筑目前存在的消防隐患,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或管理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
对建筑整体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防火
(2)耐火等级及总平面布局;
(3)防火分区;
(4)平面布置;
(5)安全疏散及避难;
(6)电气防火;
(7)灭火救援;
(8)室内外装修及保温隔热系统;
(9)通风及空气调节;
(10)防爆措施。
六、成果要求:
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在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检测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意见及整改建议,待甲方整改或修复结束后完成复检,出具检测报告。
在评估完成后,出具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