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便民充电宝项目市场调研函

我院拟了解便民充电宝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我院对需求进行参与。参与办法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1029001(148184)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请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公司于截止时间前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交:纸质资料1份(加盖公章+密封)。

联系人:陈小姐 020-84427043

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三楼总务科

四、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页面内容按市场调研函序列编排,报价函放置最后。

五、相关说明

1.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按照医院制度进行调研。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总务科 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4427043

七、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便民充电宝项目

(二)项目需求

1.投放需求:昌岗院区、海珠广场院区、番禺院区、盘福院区(门诊一楼)各一台。

2.医院指定场地供机器设备放置使用,机器设备投入单位需缴纳电费定额分摊费用。

3.医院有权对机器设备投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投入的机器设备应操作方便、简单,有安全保障。

5.参与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及移动电源质量合格,因非人为误操作或使用等因素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4.为充电宝品牌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

5.投放的共享充电宝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四)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犯罪/无恶意拖欠租金、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投放的充电宝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国家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检报告

4.产品保险

5.提供充电宝原厂商证明文件或经销商授权书(原件)

6.报价表

7.提供详细的产品配置及产品介绍(技术参数盖章版)

8.业绩(近三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