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邀请函
为贯彻广东省《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粤财〔2019〕40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和《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校资字〔2020〕2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现邀请合格的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具体如下:
一、内容
配合我院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出具国家认可的《技术鉴定报告》等。
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注:1)以报名日期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授权人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检测认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处置方案及收费方式、报价;(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为广东省内其他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方案更好)。
注 :纸质版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号四楼设备科,资料必须按以上顺序摆放。
三、邀请发出时间: 2021年5月25日。
四、截止时间工作日: 2021年6月10日。
五、邀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号连州楼4楼设备科
3、联系部门:设备科
4、联系人:邱老师
5、联系电话:020-84233792
6、邮箱:nykqsbk@126.com
六、报名原则
人工或邮递接收时间以截止时间为期,超出截止日期将不被采纳(用信封装好并密封好)。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设备科
2021年5月25日